在2025年的司法实践中,婚外情转账的定性主要依据转账金额是否具有特殊含义以及是否未经配偶同意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以下是具体定性情况:
1. 具有特殊含义的转账:如果丈夫在婚姻存续期间向婚外异性转账的金额具有特殊含义(如520元、1314元等),法院通常认定这些赠与行为无效,需全额返还。例如,宁夏贺兰法院一审判决张某返还艾某6596元,这些金额均为具有特殊含义的转账。
2. 非特殊含义的转账:对于非特殊含义的转账,法院可能不会认定为无效赠与,除非能证明这些转账属于非日常生活需要的无偿处分。在上述案例中,艾某主张的其他1.7万余元转账未获法院支持。
3. 精神损害赔偿:法院通常不会支持因婚外情转账而提出的高额精神损害赔偿请求,因为此类案件属赠与合同纠纷,非侵权纠纷。在上述案例中,艾某提出的5万元精神损失赔偿未获法院支持。
4. 证据合法性:婚外情取证需注意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合法取证方式包括收集出轨方与第三者的书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在公共场合拍摄的亲密视听资料;证人证言等。非法手段获取的证据无效,如非法侵入住宅、安装窃听等。
综上所述,2025年司法实践中,婚外情转账的定性主要取决于转账金额的特殊含义、是否未经配偶同意以及证据的合法性。具有特殊含义的转账通常被认定为无效赠与,需全额返还;非特殊含义的转账则需具体分析;精神损害赔偿一般不予支持。同时,取证过程必须合法,否则证据可能不被采纳。







